产品全流程管理规定,案例1:苏保监罚﹝2017﹞49号,某公司存在培训宣传资料不规范的情况。该公司于2014年12月与XX银行**省分行制定了2015年一季度开门红培训推动方案,该公司负责提供该方案活动产品的相关介绍。在“产品特色简述”中关于的“百万身价免费享”的描述与产品保险责任不符,关于“XX金保富两全保险(万能型)”、“XX金保富E两全保险(万能型)”的描述出现“一年后灵活支取……”等不规范用语。处罚:监管部门责令该公司改正,对该公司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五千元的行政处罚。
产品全流程管理规定解析,案例2:闽保监罚〔2017〕45号,**保监局在对某人寿中心支公司涉嫌违法一案调查发现,该中心支公司存在欺骗投保人的行为。该公司于2015年12月召开的6场产品说明会中,主讲人洪某在现场使用的课件中,承诺“创富一号”产品前两年万能账户结算利率为6.32%,与产品条款中约定的2.5%最低保证利率不符;仅按照中档和高档利率演示万能账户的收益情况,并在课件中使用了 “本金”、“利息”、“保证绝对安全和高收益”、“随时可变现的产品”等误导性用语。
处罚:监管部门给予该中支公司罚款17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时任中支营销部经理、时任合规岗工作人员、产说会主讲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2万元、5.5万元的处罚。产品全流程管理规定,产品全流程管理规定解析,公司基本制度,效力仅次于公司章程等治理制度。本规定自2016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适用于总公司各部门、各级机构产品管理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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