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发展,人人有责,合规从高层做起。为进一步强化分支机构各级管理人员的风险防控意识,使其更了解、掌握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助力机构合规经营,法律合规部结合近年来行业内典型的监管处罚案例,梳理了寿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重要风险点及关键内容,整理了本手册。本手册尽可能地筛选出关键的风险隐患,总结出违反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公司制度,列举出已被处罚的情形,使得此合规手册真正成为各机构合规发展的行动指南,从关键风险点梳理开始,组织实施并跟踪督促各责任部门全面进行自查自纠、优化完善、持续提升工作。
合规经营应从领导干部做起,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一点一滴,为富德生命的美好明天添砖加瓦。2006年12月31日,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在与**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市分公司签订保险合同时,以另行订立协议的形式对“信恒团体年金保险B款(分红型)”条款中的保险期限等内容进行变更,约定保险期限为3年,所有保费、红利及保费利息于2010年1月4日前以现金方式结清。该变更后的保险条款未按规定向保监会重新申报备案。
违规行为描述: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和费率,或变更已经备案或审批的保险条款后未重新申报备案或审批,包括擅自修改保险条款,提高或降低保险费,变更承保条件,变相提高结算利率,违规赠送保额等。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公司产品销售违规有关情况的通报》(2008年12月)中指出: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销售“常无忧日常看护(B款)个人护理保险”时,违反保监会有关产品的监管规定,在备案产品内容之外,以“满期客户忠诚奖”的名义给客户附加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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