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已购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指定保险产品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作为本保险的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保费怎么交,保障是啥样,在本合同生效满一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特别关爱金:特别关爱金=本合同首次交纳保险费(不计利息)×特别关爱金比例。
一金:特别关爱金,3年交15%,5年交25%,10年交35%,自本合同生效满两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至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下列约定给付年金:年金=本合同首次交纳保险费(不计利息)×年金比例;二金:生存关爱金,三金:满期关爱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
四金:身故关爱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与现金价值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金先生今年30岁,在购买鸿丰产品到期后,毫不犹豫的为自己投保了“国寿鑫恵宝年金保险”。选择5年交费,年交保费10万元,基本保险金额为 52.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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