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特色
l 分散您的企业因员工意外事故带来的企业巨额财务支出,协助实现稳健经营;
l 提供员工意外医疗费用报销,解除员工后顾之忧,体现企业的尽心关怀;
l 保障齐全,覆盖意外身故、意外残疾及烧伤、意外医疗及意外住院津贴;
l 保费低廉,轻松获得全年365天全天24小时意外风险保障。
二、保障范围
16至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的在职员工
三、保障计划
保障责任 | 保险金额(元) | 保障内容说明 |
意外身故 | , | 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100%给付保险金。 |
意外残疾 | , | 因意外伤害致残,本公司根据《工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按伤残程度(1-10级)给付保险金,最高给付 万元。 |
意外烧伤 | , | 意外致III度烧伤,按烧伤程度给付保险金,最高给付 万元。 |
意外伤害医疗 | , | 因意外伤害导致的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社保已报销的费用后,对符合江门市社保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扣除免赔额 元后按 %给付保险金,每人每年最高给付 万元。 |
意外住院津贴 | , | 因意外导致住院,按 元/日给予住院补贴,每次住院最高90日为限,每年最高给付180日。 |
工伤补助 |
| 因工伤致残,并根据国家《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06)鉴定为5-10级的,以 元/月的工资标准按对应伤残等级给付保险金。 |
《工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伤残等级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五级 | 六级 | 七级 | 八级 | 九级 | 十级 |
给付比例 | 100% | 75% | 50% | 30% | 20% | 15% | 10% | 2% | 0.5% | 0.1% |
四、保险费:按每人每年 元计收。
五、适用条款
《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B)型(2013版)》、《国寿附加绿洲意外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2013版)》、《国寿附加绿洲意外住院定额给付团体医疗保险(2013版)》、《国寿补充工伤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款)(2013版)》
六、保险有效期限:一 年。
★此方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以保险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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