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是规范保险销售人员行为的准则,是保险公司管理办法中最重要的体制,基本法确定了晋升、降级、维持等关乎营销员最基本利益的标准。
业务主任的组架构包含在所属业务组经理的直辖组中,有利于推动大直辖组的发展。客户经理在签约六个月内,佣金按标准计发;六个月后仍未晋升,佣金按标准的80%计发。 其他职级营销员降为客户经理后,佣金按标准的80%计发。
说明: 1.二次签约人员不享受创业启动金; 2.新人晋升更高职级,可继续享受上述创业启动金,直至新人入司满12个月止; 3.新人在入司12个月内晋升业务主任,新人利益与业务主任利益兼得;如果晋升组经理(含)以上职级,新人利益与主管利益兼得。
标准:客户经理最近三个月内达到下列条件,次月起晋升高级客户经理:1.月均新契约件数≥1 件;2.个人累计 FYC≥2000 元;3.通过晋升培训且考试合格;客户服务无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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