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及查勘人员操作流程
序 言
理赔接报案工作是保险理赔流程的第一道工序。此项工作的细致、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后续流程处理是否顺畅,以及可以减免公司与客户之间的矛盾、纠纷。
理赔报案流程
理赔申请要点
理赔资料收集
各种资料样XX
申请书填写规范
内 容 介 绍
一、理赔报案流程
1、理赔通知(报案)—保险事故发生后向公司报案
(1)报案人:保险金受益权利人、被保险人亲属、朋友和保险事故的 知情人、保险公司的营销员;
(2)报案方式:
通过拨打XX进行电话报案。如有客户上门报案,内勤要进行认真登记事故的详细情况并由报案人签字,告知客户拨打拨打
XX进行电话报案,纸质的报案登记要随包送达分公司业管部 。
(注意:不要允诺客户能赔或是不能赔)
(3)报案时限: 根据新《保险法》第21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 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 人。”
条款规定: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通知我们。否则应承担由于通知延迟致使我们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
我公司为保证客户的利益,要求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案。(设计投保补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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