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哈尔滨9月4日电 (记者 倪子牮)记者从哈尔滨市公安局官方微博获悉,4日0时50分许,警方在黑龙江延寿县青川乡新胜村将“9.2”杀警脱逃案件3名A级通缉犯之一王大民抓获。此前另一名通缉犯李海伟已经落网。
9月2日凌晨4时45分左右,3名犯罪嫌疑人在涉嫌杀害延寿县看守所内的一名警察后,身着警服从监狱脱逃而出。9月3日20时15分许,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李海伟在延寿县玉山村内被警方与当地村民合力抓获。9月4日0时50分许,王大民在延寿县青川乡新胜村被警方成功抓捕。
王大民,男,1979年出生于哈尔滨市延寿县六团镇和平村,事发前因重伤致死他人被羁押,司法机关尚未对其进行宣判。
目前,此案仅余一名被通缉逃犯尚未归案。根据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之规定,外界猜测,应当对越狱逃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罪,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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