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全体四级机构营销内勤
二、方案时间: 2014年4月1日—6月30日
三、方案内容:
1、方案期间内,达成机构有效新增必保目标的机构方可按以下标准获得四五连动组织发展内勤奖金。
2、
有效新增 | 必保目标奖金基数 |
10≤x<20 | 2万 |
20≤x<30 | 2.4万 |
x≥30 | 3万 |
2、方案期间内,达成机构有效新增挑战目标的机构方可按以下标准获得四五连动组织发展内勤奖金。
有效新增 | 挑战目标奖金基数 |
15≤x<30 | 3万 |
30≤x<45 | 3.6万 |
45≤x<55 | 4.5万 |
55≤x<65 | 5.5万 |
65≤x<80 | 7万 |
80≤x<100 | 8.5万 |
x≥100 | 10万 |
3、四五连动各机构有效新增目标(含新筹人员):
有效新增必保目标 | 有效新增挑战目标 |
18 | 27 |
10 | 15 |
10 | 15 |
14 | 21 |
20 | 30 |
20 | 30 |
28 | 42 |
28 | 42 |
32 | 48 |
32 | 48 |
212 | 318 |
四、方案说明
1、有效统计口径:5月25日前保代报名,6月30日前达成新增有效(含新筹人员),二次入司人员除外。
2、如果按以上统计口径未达成,可以按照季度内有效新增人数进行统算。若按季度统算达成挑战计划目标(只限挑战目标),则按原挑战计划奖金的75%兑现。
3、达成相应目标,在2014年7月工资计发时按照奖励金额70%发放,二季度所增人力在7、8两月月均活动率55%且三个月转正率达到50%以上,则在9月份发放剩余30%,否则不予补发。
4、机构总获得机构奖金总额度的50%,其他部分由机构总按比例分配至营销内勤,与工资合并扣税发放。
二季度末业务、活动人力、组织发展大冲刺,营销内勤全力以赴“重筑创业梦想、重燃创业激情、重走创业之路”营造发展氛围,用成绩提升你我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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