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保险从业人员
自觉抵制非法集资活动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深刻认识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不组织、不实施、不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活动、以及通过非法渠道获取资金购买保险产品的行为。保证履行如下承诺,如有违反下列承诺的情况,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应的纪律处分。
一、不利用保险业务、假借保险名义或者挪用保险资金从事、参与非法集资和民间违规借贷、转贷活动。
二、不利用民间“会”、“社”等方式或假借各类名目的投资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不出借个人信用卡等个人资金账户,自觉抵制和远离其他组织和人员利用上述方式实施的非法集资活动。
三、不以保险机构或个人名义为从事、参与非法集资的组织和人员提供担保。
四、不为从事、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组织和人员提供便利或保护。
五、不组织、不实施、不参与通过非法渠道获取资金购买保险产品的行为。
六、积极劝告亲属、同事、朋友不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如发现其他保险从业人员、本人直系亲属组织、实施、参与与保险业务有关的非法集资活动,及时向所在保险机构报告。
七、发现所在保险机构参与涉嫌非法集资项目的承保活动,通过非法渠道获取资金转化为保险产品的行为,及时向山东保监局报告。
省级保险机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名称:
举报电话:
承诺人(签字):
所属机构、任职部门及职务: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报告模板
一、风险排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
1、组织架构、方案实施、相关责任人员及开展宣传活动等整体情况的描述。
2、对文件中的5项排查内容(含附件《风险排查涉及保险业务情况统计表》9个项目)分别进行描述实施排查情况。
(1)机构利用保险业务、假借保险名义或者挪用保险资金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情形。重点排查基层机构是否存在利用保险产品、保险单证及投资权益类单证,或者假冒公司名义、擅自印制各类单证从事、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组织实施情况:
排查情况:
(2)高管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利用保险业务、假借保险名义或者挪用保险资金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情形。重点排查高管人员、关键岗位人员以及业务人员等是否存在短期内生活方式、经济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是否从事非法集资活动。
组织实施情况:
排查情况:
(3)高管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利用地下钱庄、假借各类名目的投资从事、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情形。包含以高息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占用他人信用卡、非法利用信用卡套现等情形。
组织实施情况:
排查情况:
(4)高管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参与社会上其他单位和人员组织的非法集资活动的情形。对于民间借贷,要指导、督促从业人员从借贷资金来源、资金去向、回报比例等方面进行梳理,排查是否存在由普通民间借贷转变为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
组织实施情况:
排查情况:
(5)保险业务承保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机构或个人涉嫌非法集资项目的承保活动。重点排查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防范保险机构承保非法集资项目,防止保险从业人员利用非法渠道获取的资金为本人或他人购买保险产品的情况。须特别关注发生以下情形的业务人员及其团队的相关业务:
①单件大额保单较多且与投保人及家庭财务状况不符;
组织排查实施情况:
②短期内团队或个人业务增长异常;
组织排查实施情况:
③团队增员或个人晋升速度过快;
组织排查实施情况:
④保单质押贷款件数较多或在团队保单中件数占比较高;
组织排查实施情况:
⑤发生业务员自保件、互保件数较多或在团队保单中件数占比较高等。
组织排查实施情况:
3、对开展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情况进行描述。
二、风险排查发现的问题和原因分析,以及对风险状况的总体判断(重点对附件《风险排查涉及保险业务情况统计表》9个项目进行逐项分析原因,并对风险状况进行总体判断)。
三、已采取和拟采取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1、已经制定或将要制定非法集资相关风险防范化解的制度或措施。
2、已开展或拟采取的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3、其他。
四、对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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