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文化理念
第二部分 营销员的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营销员的签约
第三章 营销员的职责
第一节 营销员的基本职责
第二节 从业守则
第三节 嘉奖
第四节 营销员权利、义务
第四章 营销员的级别分类与管理关系
第一节 级别分类
第二节 管理关系
第五章 营销员的异动与解约
第一节 异动
第二节 解约
第六章 营销员的违约责任
第三部分 营销员的佣金(手续费)管理
第一章 基本规定
第二章 佣金计算说明
第三章 佣金(手续费)项目说明
第四部分 营销员的考核管理
第一章 营销员考核的基本规定
第二章 营销员的考核指标与考核期
第一节 考核指标说明
第二节 考核期
第三章 营销员的考核
第一节 销售系列人员的考核
第二节 业务主任层级人员的考核
第三节 营业部经理层级人员的考核
第四节 总监层级人员的考核
第四章 考核观察期管理办法
第五部分 营销员的待遇
第一章 基本待遇
第二章 养老金
第六部分 附则
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第三章 营销员的职责
第一节
第二节 从业守则
第十九条
营销员在公司授权的范围内从事保险业务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相关的规定及公司的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宣传公司企业文化,以诚信为根本,规范自身的展业行为,维护客户利益和公司形象。
对公司:
一、营销员在公司授权的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不得同时为其他保险机构代理保险业务;
二、营销员除代表公司开展业务活动外,无权对保险条款加以修改或变更,无权代表公司协商,签定超出授权范围的任何合约;
三、营销员必须保守公司机密,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在任何刊物或通过新闻媒介发表任何有关公司的言论、广告、通告、信函或文件;
四、营销员必须使用公司统一印制的展业资料进行公司及产品宣传,不得自行印制;
五、营销员必须爱护公司财产,保持办公环境整洁有序;
六、营销员外出活动尤其是进行宣传、咨询或社会公益活动时,应着装整齐、举止文明;打电话约见客户、与客户面谈时要注意文明礼貌用语;遇有客户的不合作行为,应做到不卑不亢,自觉维护公司形象;
七、营销员应在24小时内(法定节假日顺延)将客户的投保单和预收的保险费交至公司,不得滞留、占用或挪用;
对同事:
八、营销员外出展业出现业务交叉或增员交叉时,应本着团结、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手段争抢业务或增员,做出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
九、营销员不得将自己的业务转让他人,亦不可接受他人的业务转让;
对客户:
十、营销员在代理保险业务过程中,要如实介绍公司情况和个人资料,不夸大个人业绩、职务、荣誉等,准确、全面说明产品内容,不夸大保险利益,明确保障范围,除外责任、免赔额等事项,明确客户权利、义务(如犹豫期内退保、健康状况如实告知),兑现服务承诺;
十一、营销员应对客户推荐合适的保险产品及保险服务,充分考虑客户实际需要及经济能力设计险种组合,不可贪图自身利益而损害客户利益;
十二、营销员不得利用行政权利、职务或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诱导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十三、营销员不得唆使客户终止有效契约而投保新契约,亦不得鼓动已购买其他公司保险产品的客户退保转购;
十四、营销员应认真、正确指导客户填写投保单,要求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晰、内容真实;向客户详细阐述投保规则,并对投保单认真核对后,如实填写业务员告知书,并告知公司;
十五、营销员在代理保险业务过程中,不得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得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内容和信息;
十六、营销员必须要求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亲自在投保单等相关保险资料上签名;
十七、营销员不得向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承诺给予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
十八、营销员必须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等客户资料保密;
十九、营销员必须在收到保单正本三个工作日内送达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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