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方案背景
2012年4月1日我司将与总版2011版基本法对接。为迎接“激励体系改革”建设,帮助主管搭建架构,充实人力,有效衔接新《基本法》的实施,激发业务人员增员积极性,突破增员瓶颈,建立标准化营销团队。在招募过程中吸引更多优秀求职者加入此寿险行业,进一步加大新人育成力度,帮助新人平稳度过创业初期。
新版基本法具:提佣模式科学、增员待遇优厚、管理利益巨大、解约条件严谨、引入回算增效、取消分离长效等七个方面的亮点。在XX、XX、XX等分公司试点期间,得到了广大伙伴和管理干部热烈响应,激发了团队的迅速扩张和业绩的快速提升。
当前全市上下如火如荼的开展大增员活动和2011版新人育成体系的逐步推广落实,全市主管待遇得到提高、新人的留存和育成得以巩固、团队增员意愿得到激活。
为有效掌控增员工作节奏,确实落实同新版《基本法》对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二、 活动时间
2011年11月15日——2011年12月31日
三、 活动口号
人人竞相求晋升,增员发展快车道
四、活动目标
为明确工作时点、划分工作阶段,本次大增员活动增员目标认购如下:
参赛团队 | 增员目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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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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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增员目标指办理入司手续的新人。
五、 推动措施
(一)新人及增员者奖励
(一)新人奖励
1、新人系列津贴奖励
自新人进入培训班,1—2个月期间可享受公司系列津贴,支持其事业发展。
发放标准:
第1个月培训、训练津贴
备注条件:发放标准符合第一个月所有条件,享受津贴600元。自新人参加公司新人岗前培训班之日起办理入司且出勤率达成90%。一次性发放600元。
第2个月出勤率达成90%,新人成功、真实、有效完成客户100累计工作。一次性发放500元。符合第二个月所有条件,享受津贴500元。
注(1)以上津贴发放时间为新人入司月的次月发放;
(2)如在前两个月新人未取得代资证办理入司手续将不发放相关津贴;活动结束前新人办理入司手续将按照相关档次一次性累计发放所有津贴;
(3)活动期间(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未取得资格证办理入司人员将不享受上述津贴,可直接按照“巨象计划”兑现相关奖励。
2、双佣奖励
新人若三个月内转正满足下列条件,新人1—6月每月可享受创业双佣奖励:(巨象计划及《基本法》待遇)
(1)新人年龄为20—55岁之间
(2)新人每月卡折保费不低于200元;
(3)前六个月任何连续两个月累计FYC>0;
(4)新人若三个月内没有转正,则从后第四个月不再享受创业津贴;
(5)新人当月出勤率不低于90%。
发放标准
条件(每月FYC) | 津贴 |
0(含)~200(不含) | 0 |
200(含)~400(不含) | 200 |
400(含)~800(不含) | 400 |
800(含)~1200(不含) | 800 |
1200(含)以上 | 1200 |
n注:
(1)FYC计算方法:FYC=主险长险首年佣金+短险佣金+附加险佣金-撤单佣金。(以回执核销日期计算,FYC不含团险短险手续费)。
(2)卡折保费≥200元。(卡折保费包括附加险保费;卡折式短险因系统有承保流程,月底保费AMIS系统可能无法及时计算,故需提前交单。
(二)增员者奖励:
1、增员辅导奖
(1)有效增员且正常出勤参加培训并在活动时间内顺利办理入司手续。奖励推荐人60元/人。
(2)有效增员且新人入司办理工号举绩主险一件(单件保费≥1000元),奖励增员者成功推荐奖200元;
(3)新人转正(无论是提前或正常转正均可),奖励增员者成功育成奖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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