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主管管理品质考核系数说明
二、主管品质考核使用办法
三、相关津贴项目说明
四、特别事项
3. 上季度直辖组增员情况,最高50分。
(1)直辖组考核期内增员一人(以通过新人培训及代资考,取得AMIS系统工号为准)计10分;该人员当期举绩计30分,当期达成有效人力计40分。
以上得分均单独计算,不重复累加。
(2)直辖组增员者如为主管本人,则在前述(1)的基础上加10分。
注明说明:此项目最多50分,超过部分无效。
4.主管公司会议(晨会等)培训参与情况,达到80%,计30分;低于80%,按照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一分,直至本项目的分数全部扣完为止。
公司会议(晨会等)培训参与情况比率=当月实际参与次数/当月公司实际晨会天数×100%
举例
当C主管在2011年4季度结束后,重新认定2012年1季度主管考核系数标准为70%。则该主管2012年1、2、3月的管理类津贴收入,在原津贴发放的基数上乘以80%。比如:2012年1月,C主管直辖组津贴为1000元(原2011版基本法执行标准下)则现在只能领取到800元的直辖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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