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在一个健康风险、医疗通胀与低利率环境交织的时代。对于儿童而言,健康保障早已从“可选”变为“刚需”。数据显示,我国0-19岁儿童青少年癌症发病率近十年以年均2.8%的速度增长,每年新增儿童重疾患者达3.5万至4万例。与此同时,重疾治疗费用逐年攀升——早期癌症治疗可能低于15万元,但若采用CAR-T、质子治疗等创新疗法,费用可达50万至100万元以上。
然而,现实中的保障缺口触目惊心:2025年主要寿险公司重疾险件均赔付普遍在8-18万元之间,80%以上案件赔付不足10万元,远低于恶性肿瘤等重疾22-80万元的平均治疗成本。更值得关注的是,低利率环境下,传统固定保额产品面临购买力缩水的困境。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依托公司深耕分红重疾十余年的经验积累,“幸福金生童享版健康保障计划”应运而生。这是一款“会长大”的重疾保障产品,以保额分红为核心机制,为孩童提供陪伴其共同成长、持续增值的终身健康守护。
第一章:开发背景——三大趋势催生保障升级
儿童健康风险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升级。国家儿童肿瘤监测中心及《柳叶刀》2025年权威研究显示,我国儿童重疾发病率稳步上升,专属保障需求迫在眉睫。这不再是小概率事件,而是每个家庭都必须正视的现实风险。
治疗费用的持续上涨,让多年前购买的固定保额重疾险的实际保障能力大打折扣。当年看似充足的保额,在今天的医疗费用面前已显得捉襟见肘。重疾保障需要一个能够对抗医疗通胀的机制——保额需要“长大”。
2025年,人身险公司分红险保费同比增长18%,远超行业整体增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也颁布《关于推动健康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支持监管评级良好的保险公司开展分红型长期健康保险业务。分红型产品凭借其“保证利益+浮动红利”的双层结构,在低利率时代为客户提供了稳健增值的新选择。
恒安标准人寿深耕分红重疾领域十余年,拥有纯正英式保额分红经验。“幸福金生”系列保障计划已迭代近十代,从2010年的首款英式保额分红产品,到2017年加入轻症保障,再到后续不断扩展保障范围、接轨国际医疗资源,产品体系日臻成熟。“幸福金生童享版”正是这一深厚积淀的最新成果,秉承双重红利、复式增长、全差分红、公平分配的纯正英式分红基因。
“幸福金生童享版健康保障计划”是一款以终身寿险(分红型)为主险,搭配重大疾病附加险的组合产品。其核心特色可概括为五个“金生有”:
金生有“增”,童享成长保障:涵盖120种重疾,保障额度随主险分配红利逐年增长,实现保额与孩子共同“长大”。
金生有“选”,童享无忧豁免:可选31种轻症、20种中症保障,确诊合同约定的轻、中症可豁免后续保费,豁免保费视同已交且不影响分红。
金生有“护”,童享额外关爱:18周岁前确诊少儿特定疾病,额外给付60%初始保额;61周岁前确诊重疾,额外给付100%有效保额。
金生有“传”,童享多重价值:病有所护、安有所备、责有所担、爱有所传,一份保障实现健康医疗、养老储备、责任守护、财富传承多重价值。
金生有“服”,童享健康服务:配套就医绿色通道及少儿健康管理服务,从日常呵护到就医无忧。
主险提供身故与全残保障,具体给付标准如下:
出险年龄 | 身故/全残保险金 |
未满18周岁 | 已交保险费 + 累计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
18周岁至61周岁 | 有效保险金额 × 200% |
61周岁及以上 | 有效保险金额 × 100% |
重要提示: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和重度疾病保险金,三项仅按其中一项承担,给付后主附险合同终止。
责任项目 | 给付条件 | 给付金额 |
重度疾病保险金 | 确诊120种重疾之一 | 100%有效保险金额 |
重度疾病关爱金 | 确诊时未满61周岁 | 额外100%有效保险金额 |
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 | 确诊时未满18周岁,且疾病属于18种少儿特疾 | 额外60%初始保险金额 |
18种少儿特定疾病包括:白血病、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严重慢性肾衰竭、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严重哮喘、疾病或外伤所致智力障碍、严重川崎病、重症手足口病、严重脑损伤、严重脑炎后遗症或严重脑膜炎后遗症、瑞氏综合征、溶血性尿毒综合征、严重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严重心肌炎、严重慢性缩窄性心包炎、严重肌营养不良症、严重重症肌无力、III型骨生长不全症。
责任项目 | 给付条件 | 给付金额及次数 |
轻度疾病保险金 | 确诊31种轻症之一 | 30%初始保额,最多5次 |
中度疾病保险金 | 确诊20种中症之一 | 60%初始保额,最多3次 |
轻/中症豁免保险费 | 确诊轻症或中症 | 豁免主附险以后各期保费 |
责任衔接规则:同一病因同时符合轻、中、重疾多项责任的,仅按金额最高的一项给付。
恒女士为6个月的女儿投保,年交保费5,886元,交费20年,初始保险金额20万元。关键保单年度利益如下:
保单年度 | 年龄 | 累计保费 | 少儿特疾金 | 身故金(保证) | 重疾金+关爱金(保证) | 总现金价值(含红利) |
10 | 10岁 | 58,860 | 12万 | 58,860 | 40万 | 21,052 |
20 | 20岁 | 117,720 | 0 | 40万 | 40万 | 65,882 |
40 | 40岁 | 117,720 | 0 | 40万 | 40万 | 137,084 |
60 | 60岁 | 117,720 | 0 | 40万 | 40万 | 228,007 |
80 | 80岁 | 117,720 | 0 | 20万 | 20万 | 425,262 |
105 | 105岁 | 117,720 | 0 | 20万 | 20万 | 1,000,251 |
特别提示:
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演示中保证利益情形下红利分配为零
终了红利只有在合同终止时才进行支付
主附险有效保额为共用额度,一方给付重疾或身故金后,另一方等额扣除
项目 | 规则 |
投保年龄 | 出生满28天 - 17周岁 |
保险期间 | 终身 |
交费期间 | 5/10/15/20年交(主附险保持一致) |
最低保额 | 10万元,且为1万元的整数倍 |
产品分级 | 主险P3,附加险P2 |
可搭配附加险:附加儿童意外伤害保险(2014)、附加御医保如意版医疗保险、附加守护无忧医疗保险(2019)、附加住院医疗保险(2021)、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21)、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B款)、附加恶性肿瘤费用补偿医疗保险等。
本计划的核心机制在于“保额会长大”。有效保险金额 = 初始保险金额 + 各保单年度累计已分配的红利保险金额。
初始保险金额:投保时约定,载明于保险单
红利保险金额:因分配年度红利所增加的保额,已分配部分也将计入以后年度的红利计算基数,实现复式增长
本计划采用纯正英式保额分红,红利分配形式包括:
年度红利:在每个合同生效日年度对应日,按照最近一次红利分配方案,增加红利保险金额,使有效保额逐年提升。年度红利一旦分配,即成为保证利益的一部分。
终了红利:在合同终止时以现金方式支付,分为两种:
体恤金红利:因身故或全残导致合同终止时分配
特别红利:因其他原因(如退保)导致合同终止时分配
重要说明:红利水平是不保证的,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但公司十余年分红重疾经营经验,为红利的持续分配提供了坚实基础。
主险及附加险等待期均为90日,自合同生效日或效力恢复之日次日起算。等待期内因非意外原因导致保险事故,合同终止,无息返还已交保费。意外伤害导致的事故不受等待期限制。
自收到保险单次日起享有15日犹豫期。犹豫期内解除合同,无息退还全部已交保费(扣除不超过10元工本费)。犹豫期后解除合同将遭受一定损失,退还当时现金价值。
因下列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不承担给付责任: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合同成立/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
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机动车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除主险所列情形外,附加险还免除因以下情形导致的责任: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本计划配套提供两大健康管理服务体系:
服务项目 | 服务次数 |
电话私人医生咨询 | 不限次 |
在线图文问诊 | 不限次 |
专业精确分诊 | 每保单年度1次 |
专家问诊/门诊/病房/手术/复诊 | 每保单年度各1次 |
检查加急 | 每保单年度1次 |
国内二次诊疗 | 每保单年度1次 |
重大疾病海外专家会诊 | 终身1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