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您(投保人)与我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第一条合同构成太平卓越传家终身寿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共同构成。第二条投保范围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范围为0周岁'(须出生满28日)至75周岁,且须符合投保当时我们的规定。第三条合同成立与生效您提出保险申请且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本合同成立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本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周年日、保单年度’、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该日期计算。除另有约定外,我们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第四条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保险期间在保险单上载明。第二部分―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第五条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在投保时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上列明。如果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第六条等特期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90日为等特期。如果本合同曾一次或多次恢复效力,则自每次合同效力恢复之日零时起90日均为等特期。第七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我们按照下列约定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的责任;一、身故保险金l.如果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以下方式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2. 如果在等特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上述已交保险赀是指您按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本合同的保险费。若发生减保‘,减保前的已交保险费将按减保比例相应减少。二、意外身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时年满18周岁且不满70周岁,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我们除给付上述第一项身故保险金外,还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第八条责任免除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5、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R的机动车"。
6. 战争2、军事冲突3、暴乱或武装叛乱;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除投保人本人外)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15。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二、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意外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的责任:姆织人时被险人的坊音圣电坊音件丰。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被保险人醉酒!或服用、吸食、注射毒品,未遵医嘱使用处方药物7或未按照说明书所示的内容使用非处方药物;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6.被保险人因医疗事故或精神和行为障碍(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版(ICD-10)犬确定)导致的伤害;7.被保险人流产或分娩,猝死",接受整形手术;8.被保险人从事或参与潜水?、滑水、滑雪、滑冰、滑翔翼、跳伞、岩运动1、探险活动1、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各种车辆表演、车辆竞赛或练习、驾驶卡丁车等高风险运动;9.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10.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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