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一保险网,保险资料下载

您现在的位置是:万一网 > 险种分析 > 恒安标准

恒安标准御守护重大疾病保险开发背景产品特点介绍增值服务案例50页.pptx

暂无评分
  • 更新时间:2021-02-26
  • 资料大小:11.45MB
  • 资料性质:授权资料
详情请看会员类别或者付款方式
    
内容页右侧
资料部分文字内容:

QQ截图20210226101755.jpg

我们给付第二次重度疾病保险金后,被保险人自第二次重度疾病确诊之日起180日后,初次罹患并被我们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本合同“重度疾病”术语项下除前述两次重度疾病对应分组以外的其他分组中的一种或多种重度疾病,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三次重度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重度疾病对应分组的保险责任终止。特别提示事项:1)被保险人由于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事故同时符合本合同所列的“原位癌保险金”、“轻度疾病保险金”、“中度疾病保险金”或“重度疾病保险金”中多项保险责任的给付条件,我们仅按给付金额最高的一项承担保险责任。

(2)本合同约定的“重度疾病保险金”、“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我们仅按其中一项承担保险责任,在按其中任意一项完成保险金给付后,本合同终止。附:条款摘录-2.3 我们提供的保障备注:44附:条款摘录-2.4 我们不承担的责任,因下列第一至第七项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因下列第一至第九项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患原位癌、轻度疾病、中度疾病、重度疾病或疾病终末期状态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一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二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  为能力人的除外;四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五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六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七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八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九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被保险人因上述第一至第七项任一情形导致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或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被保险人因上述第一至第九项任一情形导致身患原位癌、轻度疾病、中度疾病、重度疾病或疾病终末期状态的,本合同终止。

我们向您或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备注:45附:条款摘录-3.2 宽限期,您未按本合同约定日期交付续期保险费的,自该约定交付日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在宽限期内您可以继续交付续期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我们仍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将扣除您欠交的续期保险费。备注:46一、如果您在宽限期届满时仍未交付续期保险费,则自宽限期届满日次日零时起,本合同效力中止,效力中止期间最长为两年。无论合同效力是否恢复,对效力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在中止期间内您可申请恢复合同效力。

经我们审核同意后,自我们收到您补交所欠续期保险费和利息之日起,合同效力恢复,我们对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的次日零时起发生的保险事故承担保险责任。本合同自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两年未恢复效力的,则自该两年中止期间届满日次日零时起自动终止,我们将向您支付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的现金价值,但将扣除您的各项欠款。二、出现本条款第3.6.1项规定的本合同中止情形的,本合同效力中止,效力中止期间最长为60日。无论合同效力是否恢复,对效力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在中止期间内您可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我们审核同意后,您应向我们偿还您的保单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您为本资料打几分?评价可得2积分。积分有什么用?请看这里
总体评价:
 
内容质量:
 
美观度:
 
用 户 名:
  您还未登录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内容:
完善左边的评价,这会帮到更多的用户,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已输入0个字,评价五个字以上方可成功提交。
以下是对"恒安标准御守护重大疾病保险开发背景产品特点介绍增值服务案例50页.pptx"的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合作 | 会员类别 | 文件上传 | 法律声明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付款方式嘉兴开锁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