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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变革中的财富管理76页.pptx

  • 更新时间:2019-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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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性质:授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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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截图20191108111331.jpg

案例一:甲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业劳务,每季度含税销售额为32万元,如果不进行税收策划,则其季度不含税销售额为:32/(1+3%)=31.07 (万元),由于超过了30万元的优惠标准,因此,每季度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32/(1 +3%)X3% = 0.93(万元),全年需要缴纳增值税:0.93X4=3.72(万元)甲公司通过合理控制每季度销售额以及发票开具等方式,将3个季度含税销售额控制在30.9万元,其中1个季度的含税销售额为35.3 元,全年含税销售额为:30.9X3+35.3= 128(万元),与筹划前的全年含税销售额保持一致。由于其3个季度的不含税销售额为:30.9/(1+3%)=30(万元),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其中1个季度应当缴纳增 值税:35.3/(1+3%)X3% = 1.03(万元 )。通过税收策划,减轻增值税负担:3.72— 1.03=2.69(万元)

利用小微企业免增值税政策案例二:甲咨询公司为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为60万元,每季度需要缴纳增值税:60X3% =1.8(万元),全年缴纳增值税:1.8X4 = 7.2(万元)。己知甲咨询公司的主要客户 为一些固定的老客户,请提出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的税收策划方案。甲咨询公司的客户是固定的老客户,企业分立不会导致客户资源流失。甲咨询公司分立为两家咨询公司,相关老客户也分别划归两家咨询公司。如企业分立比较繁琐,也可以由甲咨询公司的股东再成立一家咨询公司, 或者由甲咨询公司成立一家全资子公司。将甲咨询公司的一半业务转移至新成立的公司 。每家咨询公司季度销售额为30万元,可以免征增值税。通过税收策划,甲咨询公司每年可减轻增值税负担7.2万元。

利用资产重组免增值税政策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不征收增值税。(三)利用资产重组免增值税政策案例一:甲公司准备与乙公司进行资产互换,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以及机器设备等转让的销售额约1亿元,大约需要缴纳增值税400万元,请提出税收策划方案甲公司和乙公司将简单的资产互换设计为资产置换,不仅将全部实物资产互换,其中所涉及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也一并互换,这样,其中所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动产转让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均不征收增值税。通过税收策划,减轻增值税负担约400万元。

案例二:甲公司计划使用部分不动产、无形资产、货物等实物出资,成立一家全资子公司,其中所涉及的不动产价值为2000万元,无形资产价值为1000万元。如果釆取实物出资的方式设立子公司,则应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2000+1000)X10%=300 (万元)。如果在资产重组的框架中,釆取公司分立的方式设立一家新公司 ,将相关资产及债权、债务和人员转移至新设立的公司,可以免纳增值税。(四)将资产转让转变为股权转让股权转让不征收增值税。通过股权转让进行税收策划应当提前规划,且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不能单纯地为了少纳税或者不纳税而设立公司并转让公司股权,否则,税务机关有可能对其股权转让行为进行反避税调查。

将资产转让转变为股权转让案例:甲公司准备将一些无形资产、不动产和货物转让给乙公司,但该行为并不符合资产重组的定义,经初步核算,上述资产转让的应税销售额约2000万元,需要缴纳增值税约100万元。甲公司可以将上述无形资产、不动产和货物出资设立A公司(或公司分立),然后将A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可以免纳增值税约 100万元,未来,如果乙公司不想保留A公司 ,可以通过资产重组与A公司合并,此时发生的资产转让行为也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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