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一次效力恢复日)起 90 日后初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患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但因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的意外伤害导致重大疾病不受上述 90 日的限制。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自被保险人于确诊符合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条件之日起,本公司不再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轻症疾病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
中症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一次效力恢复日)起 90 日后初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患本合同所定义的中症疾病(无论一种或中银三星中银守护一生团体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条款 第 4 页,共 46 页多种),且确诊时被保险人所患疾病尚未达到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程度时,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保险金额的 30%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但因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的意外伤害导致中症疾病不受上述 90 日的限制。每种中症疾病只给付一次中症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种中症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对同一被保险人的中症疾病保险金给付以两次为限,且每次中症疾病确诊之日的间隔至少为 90 日。若累计给付的中症疾病保险金次数达到两次,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中症疾病保险责任终止。若被保险人由于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事故,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定义的两种及两种以上的中症疾病,我司仅按一种中症疾病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所患疾病在申请理赔时同时符合本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和中症疾病保险金的给付条件的,本公司将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不再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申请中症疾病保险金之前已符合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条件而未申请理赔的,本公司将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时扣除被保险人已符合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条件后本公司给付的中症疾病保险金。
轻症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一次效力恢复日)起 90 日后初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患本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且确诊时被保险人所患疾病尚未达到本合同所定义的中症疾病与重大疾病程度时,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保险金额的 2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但因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的意外伤害导致轻症疾病不受上述 90 日制。每种轻症疾病只给付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种轻症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对同一被保险人的轻症疾病保险金给付以三次为限,且每次轻症疾病确诊之日的间隔至少为 90 日。若累计给付的轻症疾病保险金次数达到三次,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轻症疾病保险责任终止。若被保险人由于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事故,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定义的两种及两种以上的轻症疾病,我司仅按一种轻症疾病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所患疾病在申请理赔时同时符合本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和轻症疾病保险金的给付条件的,本公司将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不再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所患疾病在申请理赔时同时符合本合同的中症疾病保险金和轻症疾病保险金的给付条件的,本公司将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同时不再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申请轻症疾病保险金之前已符合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条件而未申请理赔的,本公司将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时扣除被保险人已符合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条件后本公司给付的轻症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申请轻症疾病保险金之前已符合中症疾病保险金的给付条件而未申请理赔的,本公司将在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时扣除被保险人已符合中症疾病保险金的给付条件后本公司给付的轻症疾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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