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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2019年双养政策内容过渡期安排新老对比相关要求16页.pptx

  • 更新时间:2019-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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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执行时间&适用对象&产品范围,总公司2017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保险+养老养生社区”业务对接政策的通知》(国寿人险发〔2017〕742号,以下简称“2018年双养政策”)于2019年3月31日停止执行,本政策执行时间为2019年4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执行时间,2019年4月1日—2019年12月31日,符合“双养总保费”标准的投保人,可通过最后一名为该投保人销售双养对接产品保单的销售人员进行申请,获赠中国人寿《养老社区入住资格确认书》(版本号:2018.03)(以下简称“确认书”)。适用对象,产品范围,公司2019年在售、缴费期间10年及以上、保险期间20年及以上的39款寿险长险主险产品纳入“双养总保费”统计范围(详见附件)。若遇产品停售、增加等情况,公司将适时予以调整。

“双养总保费”对接标准,同一投保人2019年4月1日—2019年12月31日生效的双养总保费满300万元获赠1件确认书。双养总保费以保单生效日期为依据进行统计。同一投保人历年已获赠确认书数量大于等于1件的客户将不再赠送。“双养总保费”计算方法,双养总保费=∑(首年期交保费×缴费年期),参与计算双养总保费的对接保单规则如下: 对接2019年4月1日—2019年12月31日生效的保单。不同渠道的对接保单可合并计算保费。附加险保费不计入双养总保费。申请时效,双养业务对应的保单需通过犹豫期之后才能开始申请确认书。2019年4月1日及以后生效的双养对接产品保单仅对接2019年政策。按2019年政策标准申请的投保人须在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无法再行申请。确认书不是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是赠送的附加值服务!客户需尽快通过销售人员申请确认书,由于超期导致无法获赠的情况,不予补赠。 规定时间内忘记申请了,可以申请补增吗?

入住区域意向选择,客户申请确认书时必须选择在建养老社区项目之一作为首选入住的养老社区,目前可选择国寿嘉园·雅境(苏州)、国寿嘉园·逸境(三亚)、国寿嘉园·乐境(天津)三个项目。客户在行权入住时可根据实际开业的养老社区申请变更。坚决不能将远景规划、战略布局和未落地项目作为制定营销策略的依据,对于没有正式立项和建设的项目,不得进行宣传炒作,也不得开展养老社区确认书的赠送。

新老政策过渡期安排,过渡期时间,2019年4月1日—2019年4月30日,过渡期内只能申请符合2018年双养政策的确认书,符合2018年政策的投保人须在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无法再行申请。过渡期内生效的保单不纳入2018年双养业务政策中双养总保费的计算。过渡期内符合本政策的确认书将暂不开放申请,具体开始申请时间根据系统上线时间另行通知。

过渡期安排,销售人员须在2019年4月30日前帮助符合2018年政策的投保人申请确认书!由于超期无法获赠引发客户投诉,将对销售人员进行处罚。 在开展双养业务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双养业务“十不准”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展双养业务的通知》(国寿人险金〔2019〕2号)中的要求,树立正确的双养业务定位,加强对双养业务的规范管理,建立有效的客户投诉机制,保障双养业务规范开展。各分公司要提醒销售人员防范违规风险,对于违反规定的情况,要根据新修订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人员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对违规人员严格追责,给予相应的处罚。

相关要求,各分公司要深刻认识双养业务对公司主业的拉动作用和对高端客户市场的开拓作用,高度重视此次对接政策的调整,及时向基层单位宣导政策内容,确保新政策落地迅速,执行到位。各省级分公司金融市场部(办公室)和渠道部门要明确双养工作联系人专项负责新政策的实施。分公司各部门要加强沟通,紧密配合,严格落实新政策。分公司各渠道要根据双养业务发展和确认书赠送情况,制定宣导方案,做好与客户的沟通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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