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人寿健康源(2019)增强版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主险,简称为“健康源2019增强版重疾”)若被保险人被确诊的轻症疾病、中症疾病或重大疾病、被确诊初次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身故是以其合同保险期间内遭受的意外伤害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所致,则不受前述90日的限制;上述每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的间隔须至少为180日、第二次确诊的恶性肿瘤须距初次确诊的恶性肿瘤已满5年、第三次确诊的恶性肿瘤须距第二次确诊的恶性肿瘤已满5年。若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则主险合同现价降为0;本计划中“身故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及“疾病终末期保险金”中,若本公司给付其中任何一项保险金,则其余两项保险金将不再给付。如已领取住院关爱津贴保险金,在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疾病终末期保险金或身故保险金时,均需扣减已累计给付的住院关爱津贴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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