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症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被确诊首次患本主险合同定义的中症疾病额的 60%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继续有效本主险合同定义的中症疾病指被保险人首次发生符合本主险合同疾病,或首次达到本主险合同“第二十八条中症疾病的定义“第二十八条 中症疾病的定义”之疾病手术。该疾病、科医生明确诊断。针对本主险合同定义的每一中症疾病,我们仅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 2 次为限。若申请中症疾病保险金时被保险人所患疾病已满足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条件,我们将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不再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事故,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中症疾病,我们仅按一种中症疾病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
轻症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被确诊首次患本主险合同定义的轻症疾病的 2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继续有效。本主险合同定义的轻症疾病指被保险人首次发生符合本主险合同疾病,或者首次达到本主险合同“第二十九条轻症疾病的定义合同“第二十九条 轻症疾病的定义”之疾病手术,该疾病的专科医生明确诊断。针对本主险合同定义的每一轻症疾病,我们仅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 5 次为限。若申请轻症疾病保险金时被保险人所患疾病已满足中症疾病保险金或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条件,我们将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或重大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事故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轻症疾病,我们仅按一种轻症疾病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轻症疾病、中症疾病或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被确诊首次患本主险合同定义的轻症疾病自被保险人被确诊首次患本主险合同定义的轻症疾病续期保险费,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您已交纳,本主险合同继续有效,身故或全残保险金,1. 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且年满 18 周岁(释义八的保险费的 15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2. 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且年满 18 周岁之后身故或全残故或全残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第六条 责任免除,一、因下列第 1 至 7 项情形之一直接或间接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被确诊首次患本主险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险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中症疾病、轻症疾病之疾病状态术、中症疾病手术、轻症疾病手术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 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4. 故意自伤;5. 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准);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8. 感染艾滋病病毒(释义九)或患艾滋病(释义十致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第五十一项“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九十八项“器官移植致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9. 遗传性疾病(释义十一),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第四十一项“肾髓质囊性病”的除外。发生上述第 1 项情形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第 2 至第 9 项情形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