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非因意外伤害事故被确诊首次患本主险合同定义的罕见重大疾病,我们除给付本条第一款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外,再按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00%给付罕见重大疾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本主险合同定义的罕见重大疾病指被保险人首次发生符合本主险合同“第二十七条罕见重大疾病的定义”之疾病,或首次达到本主险合同“第二十七条罕见重大疾病的定义”之疾病状态,或首次接受符合本主险合同“第二十七条罕见重大疾病的定义”之疾病手术。该疾病、疾病状态或疾病手术应当由我们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明确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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