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体系的核心是货币,也就是“钱”,货币的发行,流通,储蓄,信贷等等,一切围绕“钱”的各种活动组成了金融体系。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于1948年。1948-1984年承担中央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及办理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的职能,1984-2003年工商信贷及储蓄业务移交新设立的工商银行;2003年银行监管职责由银监会行驶,从而专职于中央银行的职能——即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信用中介职能——货币资本的贷出者和借入者,实现资本融通,赚取差额利润,不改变资本所有权,只改变使用权。支付中介职能——客户资金的转移支付,资金的保管者、出纳者和代理支付者。信用创造职能——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从而形成数倍于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通过信贷活动创造和收缩活期存款,是货币供应量的主要部分。
金融服务职能——电子银行业务的发展,催生了银行的代理业务,单纯的钱物交易变为转账结算。调节经济职能——通过信用中介,调剂社会各部分资金短缺,在国家政策的指引下,实现经济结果、消费比例投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负债业务,定义:负债业务是指商业银行筹措资金、借以形成资金来源的业务,商业银行日常业务,存款:存款人基于对银行的信任而将资金存入银行,并可以随时按 约定时间支取款项的一种信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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