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商业车险产品费率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银保监办〔2018〕28号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商业车险费率监管有关要求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8〕57号)及相关规定,自8月1日起,执行商业车险新车折扣及手续费相关标准。新车折扣,各分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及报送费率方案,制定合理的新车折扣标准并配置定价规则,确保新车折扣与费率方案的报行一致。
手续费定义,与银保监办发〔2018〕57号文中规定的手续费含义一致,即向保险中介机构和个人代理人(营销员)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手续费、服务费、推广费、薪酬、绩效、奖金、佣金等。手续费的核算基础是不含增值税的车险保费收入。自8月1日起,一切销售费用,必须跟单列支在手续费中,不得再将销售费用通过其他科目列支。确保除了跟单手续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销售费用。
自2016年5月实施营改增后,客户缴费部分含增值税,除去增值税部分为我司保费收入,手续费计算依据也是以保费收入为计算基础。举绩:客户缴费商业车险3000元,手续费比例为21%,手续费应为:3000/1.06*21%=594元。举例说明:报行一致具体内容,每张车险保单手续费率均不得超过报批的内容。与保险中介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的手续费率不得超过,且不得约定支付除手续费外的其他销售费用。请注意,严禁使用“行业自律”、“统一费率”、“统一价格”、“三次费改”等不规范的用词,注意是“报行一致”。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