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季度组织发展目标,1、方案期间内预收且当月承保,并于次月6日前回执,次月16日前回访成功,扣除犹豫期契撤! 2、为了让营销员更好的享受公司发展的成果及服务于客户,本方案的实物奖励不予折现,若折现按最终采购价的50%进行兑现且须合并计税!3、营销员当月13个月继续率<80%,不享受当月所有方案!4、自保件享受FYC及对应的基本法附加佣金、享受凤凰社、标准团队、名人堂、百万工程及一年新人责任津贴方案,不享受公司其它方案;互保件不享受公司任何方案!自保件计入内勤方案奖励!
新单件数指方案期间承保长期寿险新契约保单,不含附加险及趸交险种。6、一年期意外险及医疗险不计入分公司任何方案!7、三/四级机构累计年继续率13J、25J未达成否决线,暂扣当月三/四级机构内勤奖励资格,待当季度继续率累计达成分公司将予以补发当季度绩效奖励,继续率标准以分公司下发的正式文件为准!各机构预算执行率超标不享受当月企划方案!8、为让更多的内勤伙伴享受公司发展的成果,故针对中支、营服个险内勤方案奖励须分配到中支、营服个险全体内勤,请各中支总、营服经理在分配方案奖励时考虑周全!
分公司、中支的月度企划案涉及到营销员奖励及要求的内容,需上墙,张贴在各营服职场内,保持信息通道畅通。10、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福建分公司营销业务部所有。上号时间:10月21日-12月31日,方案时间:12月1日-12月31日,方案对象:各营服经理、组训、综合内勤,方案内容:方案期间内根据新增实动达成给予奖励,具体如下:注1:“新增实动”指在2017年10月21日至12月31日之间首次上号的营销顾问且在2017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达成实动的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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