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道德,道德的特殊形式,是一定社会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在各种职业活动中的体现和延伸,是人们在所从事的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保险的职业道德指在长期的保险职业活动中逐渐形成的并适应保险职业活动需要的,从事保险行业的工作者在其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
《中国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禁止行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二、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三、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五、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中国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禁止行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六、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或者为保险合同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七、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者保险金,八、利用职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九、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其他受益人,骗取保险金,十、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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