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鸿运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回顾
1、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50%给付成人保险金。
2、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二十二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50%给付创业保险金。
3、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二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50%给付婚嫁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4、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后至其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本合同约定的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被保险人自其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本合同保险期满前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一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符合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将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
① 现金领取.
② 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积利率每年由本公司公布。
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处理方式,本公司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案例:张先生为其0周岁的儿子,投保10万元保额的国寿鸿运少儿中国人寿两全保险">两全保险,交费至15周岁止,年交保费8470元。可获得如下利益: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给付成人保险金5万元。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22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给付创业保险金5万元。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2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给付婚嫁保险金5万元,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公司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起至合同保险期满前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10万元,合同终止。
二、99鸿福两全保险产品回顾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三周年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2、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总结:每三年享有生存金返还,保费领取可至终身,解决养老问题。
缴费灵活,享受优质服务:险种一是缴费方式灵活,有趸交、年交、半年交、月交可供选择,收费低廉,适合广大工薪阶层的消费能力。生死两全,保障全面:99鸿福保险在正常情况下可以作为一种理财投资,一旦发生事故也可以进行高额的赔付。一举解决了“用”与“存”的两难问题。
案例:1岁女孩作为被保险人投保99鸿福两全保险,保险金额10万元,每年缴费5900元,缴费期20年,保险期终身,可获得如下利益:被保险人每三周年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给付生存保险金1万元;
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10万元,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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