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人签订代理合同当月起的12个月内,每月按其当月FYC计发新人津贴。营销员解约后重新签约者不享受新人津贴。签约时非业务员职级人员不享受新人津贴。营销员未达到公司参会率要求的当月不享受新人津贴。新人津贴 =新人津贴类型×新人品质系数,按照新人的年龄,新人津贴分为新秀版与新锐版。1.新人年龄小于22周岁,或大于40周岁,享有新秀版津贴;2.新人年龄在22(含)-40(含)周岁之间,享有新锐版津贴;3.新人年龄在22(含)-40(含)周岁之间。
经公司招募面谈以及综合测评后认为具备较高素质和潜质,若当月新增(首次签约,年龄在22(含)-40(含)周岁之间)且长险举绩1人,新人与被增员人均达到公司月度参会率要求,当月可享有新锐加强版津贴。每月15日(含)以前签约的新人,新人津贴发放起始月为当月。每月15日以后签约的新人,新人津贴发放起始月为新人签约的次月。
当月新人津贴实发数=当月新人津贴基数×新人品质系数,新人品质系数=个人参会考核系数+个人短险考核系数+个人增员考核系数,个人月度活动量低于20访,当月新人品质系数不得高于0.5;个人月度参会率低于60%,当月新人品质系数为0。新人在签订代理合同后第1-3个月和第4-6个月达到以下条件,则在第3个月和第6个月时,公司分别按照以下标准向该新人计发潜力新人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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