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司面试合格,录入系统之日开始计算,每月15日前(含15日)上号,津贴核算为全月;15日后上号,津贴按照自然日400元/天(先发放280元,预留120元)核算发放;(2)财富总监在首月没有达成当月津贴领取标准则暂扣首月先发放部分津贴,不享受首月预留津贴;次月达成次月津贴领取标准,首月暂扣津贴与次月先发放津贴一并发放;次月未达成当月津贴领取标准,首月暂扣部分津贴不予补发。
财富总监在次月没有达成次月津贴领取标准,次月先发放部分津贴不予发放、无次月预留津贴并按实际达成的职级定级进入辅导期,次月入职人员直接对接次月标准。同时财富总监次月津贴领取需在辅导期首月1-15日个人出勤率≥80%;(4)组建期定级成功(达成次月津贴发放标准),辅导期首月达成月度津贴一档领取标准则补发组建期预留津贴;辅导期首月没有达成月度津贴一档领取标准,所有预留津贴不予补发。
每月按当月工作日数计算应参会天数,当月参会率<80%不予发放当月津贴,参会率≥80%按比例发放当月津贴,病假、事假、展业假等特殊情况相关规定请参照《前海人寿个险渠道营销人员参会管理要求》;(6)组建期首月暂扣津贴在与组建期次月津贴一并发放时按照组建期次月出勤率按比例发放,组建期预留津贴在与辅导期首月津贴一并发放时按照辅导期首月出勤率按比例发放;(7)当月享受的组建期津贴,次月税后计发。
财富经理组建期津贴发放详细规则(1)经公司面试合格,录入系统之日开始计算,每月15日前(含15日)上号,津贴核算为全月;15日后上号,津贴按照自然日240元/天(先发放160元,预留80元)核算发放; (2)财富经理在首月没有达成当月津贴领取标准则暂扣首月先发放部分津贴,不享受首月预留津贴,次月达成次月津贴领取标准,首月暂扣津贴与次月先发放津贴一并发放;次月未达成津贴领取标准,首月暂扣津贴不予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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