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领域中所谓的“合规”,是指金融企业及其员工遵守法律、监管规定、行业自律准则,以及企业自己制定的内部规范总称。这一定义来源于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关于合规风险的定义。2005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了《合规与商业银行内部合规职能》高级文件,其给出的合规风险定义是:“银行因未能遵循法律、监管规定、规则、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准则,以及适用于银行自身业务活动的行为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在这里,提出“合规”和“合规风险”的定义,成为指导各国银行乃至金融机构合规风险管理的代表性文件,标志着合规风险管理现代管理框架的基本形成。
合2015年,受到“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及农险、中介、大病保险“回头看”检查等多个检查事项的影响,人保财险公司系统接受外部监管机构检查343次。公司系统共发生行政处罚120起,处罚金额1644.69万元。
2015年发生的120起行政处罚中,保监会系统103起,处罚金额1368.4万元,占总处罚金额的83.20%;税务系统5起,处罚金额114.4万元,占总处罚金额的6.96%;工商系统4起,处罚金额100.98万元,占总处罚金额的6.14%;人民银行系统3起,处罚金额46.5万元,占总处罚金额的2.83%;审计系统1起,处罚金额9万元,占总处罚金额的0.55%;公安系统1起,处罚金额3万元,占总处罚金额的0.18%;人社部门1起,处罚金额2.25万元,占总处罚金额的0.14%;质监部门2起,处罚金额0.16万元,占总处罚金额的0.01%。
违规类型主要集中在政策性农险、虚挂中介和虚列费用三个领域。2015年,政策性农险领域受到处罚44起,罚款金额749.30万元,占比分别为36.67%和45.56%,大多数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和责令撤销任职资格的处罚与政策性农险有关,且与理赔相关的31起行政处罚全部涉及政策性农险;因虚挂中介受到处罚42起,罚款金额398万元;因虚列费用受到处罚18起,罚款金额192.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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