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机构获得的《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来看,通过互联网渠道开展的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投保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单户累计最高承保金额不得超过500万元。
随着2016年尾声的临近,今年以来一些具有“股东优势”的寿险公司通过股东关联方代售保险的数据也逐步披露出来。根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有11家险企(部分公司未公布)通过股东关联方代售保费超过1282亿元,其中8家银行系险企借助母行网点优势斩获保费1269.92亿元,占九成以上。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在内的五家银行合计代理旗下寿险公司保费达1162亿元。
险企不仅可以借股东渠道销售巨额保费,还可以是股东的保险人。随着2016年尾声的临近,险企承保股东业务的保费数据也浮出水面。根据《证券日报》记者对已披露相关数据的险企统计显示,2016年以来,有9家险企向股东关联方销售保险的保费达20.1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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