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案例1-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有投资者购买了某大型寿险公司营销员推荐的帕拉迪产品(一款第三方理财产品),被告知每月都能获得1%的投资回报。“营销员”声称,帕拉迪公司是在香港上市的公司,在上海的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现正在崇明投资一个重点工程项目。客户表示认可,退保了该寿险公司一份保险后,凑足资金进行投资。 帕拉迪(上海)企业管理咨询中心目前涉嫌集资诈骗,老板陈某某涉嫌卷款潜逃。数名离职或在职的保险营销员由于介绍自己的保险客户投资该公司,被牵涉其中。《中国保监会关于严格规范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的通知》(保监发[2015]100号)规定: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审批的非保险金融产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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