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充裕未来」计划之面值只用作计算保费及相关保单价值。身故赔偿请参照「身故赔偿总额」一栏内之数值。
2. 若受保人于基本保单的缮发日期或保单日期(以较后者为准)起计12个月内因意外身故,受益人可额外获得相等于就基本保单已付的保费总和之意外身故赔偿,惟该赔偿金额及任何其他「充裕未来」计划就同一受保人应支付及/或已支付之意外身故赔偿金额合计不得超过100,000美元之个人最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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