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金额(保额):保险金额是指,保险契约中双方所约定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需理赔的最高金额。
保费:投保人为取得保险保障,按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的费用。
现金价值:又称“解约退还金”或“退保价值”,被保险人要求解约或退保时,寿险公司应该发还的金额。在长期寿险契约中,保险人为履行契约责任,通常需要提存一定一定数额的责任准备金。当被保险人于保险有效期内因故要求解约或退保时,保险人按规定,将提存的责任准备金减去解约扣除后的余额退还给被保险人,这部分余额即解约金,亦即退保时保单所具有的现金价值。寿险公司之所以要进行解约扣除而不是将全部提存的责任准备金退给被保险人,是鉴于以下几个原因:
(1)死亡逆选择增加。因为体弱者一般不会提出中途解约,而大量身体健康者解约后,势必使被保险人的平均死亡率提高。
(2)影响资金运用,减少公司投入。由于中途解约,寿险公司必须抽出一定数量的金额及时支付给解约者,致使公司损失一部分投资利息。
(3)附加费用需要摊还。签发保单的第一年超额费用因被保险人中途退保、解约而停止缴付费用,使一部分附加保费无法收回。
(4)办理解约手续需要支付费用。
宽限期间:是指续交保费到期,被保险尚未交费,但保险公司仍负责之延展期间。宽限期为30天。
冷静期(犹豫期):保单生效后的某一段时间内,投保人可以有权提出终止保单合约的申请,保险公司必须退回全额保费给客人(投连险除外)。香港保险一般为21天。
等待期:指住院或大病保单生效后的某一段观察期,只有在观察期后,这些保障方可生效。香港保险一般为90天。
原位癌:癌症早期的早期,癌症早期由原位癌演变而来,治愈率80%以上。
投保书:又称"投保单""要保书",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投保书是由保险人事先准备具有统一格式的书据.投保人必须依其所列项目--如实填写,以供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以何种条件何种费率承保.投保单本身并非正式合同的文本,但一经保险人接受后,既成为保险合同的一部份.在保险实务中,投保人提出保险要约时,均需填具投保单.如投保单填写的内容不实或故意隐瞒欺诈都将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
保险单:简称保单,指保险公司给投保人的凭证,证明保险合同的成立及其内容.保单上载有参加保险的种类 保险金额 保险费 保险期间等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保险单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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