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保費優惠推廣活動 ( 「優惠」 ) 由保誠保險有限公司 ( 「保誠」 )提供。優惠期由2015年7月30日至9月26日止,包括首尾兩天 ( 「推廣期」 ) 。
2. 此推廣優惠只適用於透過保誠的營業部或保險經紀遞交之投保申請。
3. 就享有保費回贈優惠資格, 「雋陞」 儲蓄保障計劃持有人必須於推廣期期間,以同一位個人保單持有人名下,成功為自己及/ 或其家人遞交已填妥之申請表格投保保誠的精選基本計劃 ( 「指定危疾保險計劃」 ) ,有關計劃包括危疾終身保計劃(適用於美元保單) 及危疾終身加倍保 (適用於美元/ 港元保單) 。家人之定義僅為保單持有人之配偶及18歲以下之子女,並不包括其他親屬關係。
4. 就享有保費回贈優惠, (i) 指定危疾保險計劃的保單必須於2015年11月30日或之前由保誠繕發; (ii) 在派發保費回贈時,「雋陞」 儲蓄保障計劃及精選基本計劃必須仍然維持生效及維持在投保時之首年總年度化保費額或以上; (iii) 已繳付所有「雋陞」 儲蓄保障計劃及精選基本計劃已到期之保費及 (iv) 「雋陞」 儲蓄保障計劃必須於推廣期完結前遞交,並於2015年11月30日或以前繕發,而在推廣期前已繕發之現有「雋陞」儲蓄保障計劃亦可享有此優惠。凡符合此條款列明之所有要求的保單方可享有有關精選基本計劃之保費回贈優惠 ( 「合資格保單」 ) ,否則推廣優惠將被取消。
5. 此優惠以每份合資格保單為計算單位。如客戶於推廣期內同時成功投保多份指定危疾保險計劃,並符合本優惠的所有其他條件,則每份合資格的計劃均可獲保費回贈優惠。
6. 此優惠不適用於在2015年7月30日之前已申請投保指定危疾保險計劃的保單、現有危疾保險基本計劃或任何保單轉換。
7. 優惠只適用於指定危疾保險計劃。任何其他基本計劃或附加保障計劃將不適用於本推廣活動。
8. 就保費回贈的計算,所有危疾保險計劃如非以月繳方式繳付保費,保費回贈之金額將按比例計算。例如:以年繳方式付款,首半個月保費回贈的計算為年繳保費之1/ 24;首月保費回贈的金額為年繳保費之1/ 12及首個半月保費回贈的
計算為年繳保費之1/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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