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保监会《关于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标志着人身险真正进入了自主定价时代。
为了推动人身险费率市场化改革,保监会制定了普通险、万能险与分红险三步走的改革方向,截止目前普通险、万能险的费改新政都已落地实施。而人身险行业占比最重的分红险,也有望于年底前启动。
这次费率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放开前端,管住后端。前端的保险产品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自主确定,后端的准备金评估利率由监管部门根据‘一篮子产’的收益率和长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等因素综合确定,通过后端影响和调控前端的定价。
1999年,保监会颁布精算规定,我国人寿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不能超过2.5%。之后,由于预定利率过低,投资收益不佳,人身险产品相对而言吸引力降低。
根据保监会的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试点的征求意见稿,人身险预定利率市场化改革将实行“四步走”的步骤进行。其中第一阶段即为开展普通型人身保险和项目挂钩保险产品的费率政策改革试点。
2013年,寿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方案获国务院同意。基本思路: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费率形成机制实行政企分开,前端的产品预订利率由保险公司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自主确定,后端的准备金评估利率由监管部门根据我国长期国债到期收益率曲线等因素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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