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令:《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06年1号令)、《大额可疑交易报告06年2号令》、《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07年1号令)、《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07年2号令)
1、关于印发《保险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的通知(2014年12月30日)保监发〔[2014]110号);2、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1.09.13 ·;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的通知 2010.08.10 ·;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反洗钱法》防范保险业洗钱风险的通知[失效] 2007.02.13。
监管依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2007年6月21日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2 号)
与客户订立下列保险合同时,应确认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核对投保人和人身保险被保险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指定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登记投保人、被保险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指定受益人的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对公客户(非自然人)信息:客户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码;可证明该客户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执照、证件或者文件的名称、号码和有效期限;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
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
对私客户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指政府部门颁发的能够确认其身份且附有本人照片的身份证件,或者政府有权机关出具的能够证明其真实身份的证明文件。
对公客户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指可证明该客户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执照、证件或者文件。对公客户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包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在客户申请解除保险合同时,如退还的保险费或者退还的保险单的现金价值金额为人民币1 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 美元以上的,保险公司应当要求退保申请人出示保险合同原件或者保险凭证原件,核对退保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确认申请人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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