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执行期间:2015年1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
二、方案奖励对象:全系统所有营业组、营业部
三、方案内容
1、“双八”营业组:
(1)奖励标准:
竞赛期内的任意月份,营业组月末人力达到8人,且当月承保标准保费达到8万。
(2)奖励内容:
专项经营费用1000元
(3)特别奖励:
当年度内有6个月次达成“双八”营业组标准,且全年承保标保排名前十名的营业组主管,将获得参加“2015年个人业务系列第十一届业务精英高峰会”的资格。
2、营业部
(1)奖励标准与奖励内容:
竞赛期营业部业绩达到如下标准,将获得相应奖励,具体奖励标准见下表:
类别 | 奖励标准 | 奖励专项经营费用 |
标准部 | 月末人力达20人,且当月承保标保达10万 | 1000元 |
优秀部 | 月末人力达30人,且当月承保标保达15万 | 2500元 |
卓越部 | 月末人力达50人,且当月承保标保达25万 | 5000元 |
(2)特别奖励:
当年度连续十二个月达到“优秀部”、“卓越部”标准的营业部主管,参加次年举办的“四星会论坛”,尊享“神秘之旅”。
四、方案实施细则
1、营业组、部的人力与业绩的育成回算均按育成后前六个月100%回算,后六个月50%回算:
2、方案中的业绩是指当月承保的首年度标准保费(扣除犹豫期退保保费);
3、同业引进的营业部、营业组均可参与本方案;
4、专项经营费用使用方向:
(1)营业部或营业组业务人员个人的新产品销售奖金;
(2)营业部或营业组的业务推动奖励;
(3)组织营业部或营业组的业务人员的旅游及礼品;
(4)营业部或营业组的展业专题相关培训;
(5)营业部或营业组的荣誉表彰;
(6)营业部或营业组业务人员的展业支持:如媒体宣传、职场布置、产说会运作、客户开拓礼品等。
具体使用办法由所属个险管理本部、支公司确定,并报备分公司财务部和本机构财务部。
5、本方案奖励费用为税前费用,请分公司根据所在地税务局相关规定依法纳税,此奖励费用采用财务报销方式,不在佣金系统中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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