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员助理管理办法
增员助理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增员助理聘任管理过程,促进保险代理人团队健康发展,特制定此管理办法。本办法所述内容均为建议,是否采用由保险代理人决定。
第二条 增员助理的聘任,是指保险代理人与增员助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人员与受聘人员之间的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人事管理制度。增员助理与保险代理人之间形成雇佣关系,增员助理与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法定权利义务关系。
第三条 本办法中提到的所有扣款数额与薪资架构、薪资水平由保险代理人自行决定,不强制要求执行。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之规定。
增员助理的工作性质
第二章 增员助理的聘任
配合增员人成功开展增员招聘活动,帮助增员人进行准增员对象的积累,减轻增员人在增员过程的工作量,提高增员成功率。
增员助理配备对象
10人以上的团队
部经理、主管
有发展和晋升意愿人员
第三章 聘用合同的订立
聘用合同必须具备下列条款:
(一)聘用合同期限
(二)岗位及其职责要求
(三)岗位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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