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时间:2014年4月1日—5月31日
方案对象:**全体在册营销员
方案内容:
方案期间内,新增有效1人及以上,即可入围仙境蓬莱第二届荣誉殿堂;
方案期间内,有效新增2人,入围仙境蓬莱第二届荣誉殿堂,并接受表彰;
方案期间内,有效新增3人及以上,额外再奖励发展基金3000元。
方案说明:
1、本方案与原二季度组织发展方案兼得。(原方案中新人、准主任、主管奖励兼得,累计超过5千元奖励)
2、新人年龄要求在25周岁—50周岁之间,符合出勤要求,二次入司和新筹团队所增新人不计入方案。
3、有效新增是指:在自然月上岗的新人,当月FYC≥800,符合出勤要求,即算做一个有效新增。
4、活动期间内预收,月底承保扣除犹豫期退保并按公司要求回单。活动期间内承保保单在一年内退保,分公司有权撤回营销员所享受方案奖励。
5、新秀增员奖励与佣金合并扣税。新秀增员奖预留时间最长三个月,增员人增员后的三个月内未能转正,则新秀增员奖不再发放。
各机构二季度组织发展必保计划目标:
二季度分公司大手笔投入组织发展费用,致力于队伍有效人力和架构的夯实及有效提升,内外部环境都迫使我们关注基础管理,回归架构健康发展,在队伍中围绕“重塑创业梦想、重燃创业激情、重走创业之路”营造发展氛围,实现新增规模和有效人力更大突破。
四、荣誉殿堂:
“荣誉殿堂”是2014年明星个人、品牌部组建设的统一名称。通过系统化的操作,把它建设成为**分公司真正属于品牌部组、明星个人的组织,成为荣誉的象征,成为成功的象征。鼓励绩优人员持续展业,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在业务队伍中倡导“持续奋斗”和“诚信服务”的寿险营销精神,挖掘和培养优秀的专业销售人才,增强绩优人员荣誉感和归属感。
刚刚结束的一季度荣誉殿堂在队伍和机构中取得良好的反响,重新激发起队伍的荣誉感。氛围需要大家共同营造,借此契机各机构趁热打铁包装营造分公司荣誉殿堂,清晰入围资格,打造本机构增员明星、持续绩优、明星俱乐部成员、品牌部组建设等。各机构组织本机构月度荣誉殿堂分堂活动,表彰绩优、新增、晋升和月度品牌部组,与分公司季度荣誉殿堂活动遥相呼应,追踪持续达成。
各机构参加第一届荣誉殿堂人数汇总 | |||
机构 | 表彰人数 | 参加活动人数 | 合计人数 |
| 14 | 44 | 58 |
| 11 | 37 | 48 |
| 14 | 26 | 40 |
| 12 | 21 | 33 |
| 4 | 25 | 29 |
| 7 | 16 | 23 |
| 1 | 19 | 20 |
| 1 | 8 | 9 |
| 3 | 3 | 6 |
| 1 | 3 | 4 |
总计 | 68 | 202 | 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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