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XX监管局:
根据2012年全省保险业“执行年”活动的统一安排,为确保“执行年”活动在平安人寿XX分公司范围内得以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结合实际,分公司下发《关于深入开展2012年“执行年”活动实施方案》。各部门及各三级机构分别成立“执行”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局面。
人力资源部立刻成立“执行”专项小组,召开部门会议传达执行年活动的目的,营造氛围发动全员学习新《保险法》,新《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监会《关于严厉打击利用保险业务从事商业贿赂行为的通知》,对保监局领导重要讲话等等;会后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贯彻监管文件自查学习表》、《“执行年”监管文件自查学习清单》认真开展自纠自查工作。
人力资源部严格遵循保监局的四个要求:
(1)以贯彻执行保险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主题,深入自查和整改;
(2)着力解决保险公司在贯彻落实保险法律法规、监管政策中存在的“不执行、假执行、乱执行”的问题;
(3)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的现象,把各项监管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4)建立健全相应的执行保障机制,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不流于形式。
人力资源部,作为公司人员管理的部门,招聘、员工关系、员工发展、干部管理等工作的开展一直围绕着《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要求严格管理与执行,加强了对保险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按照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基层机构和高管人员管理的通知》、《保险法》、新《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落实银保专管员管理制度的通知》的精神,对保险从业人员的管理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规范任职进行规范性进行重点清查。
以下为四个重点工作环节及流程进行的检视:
一、保险从业人员任职管理
按照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基层机构和高管人员管理的通知》精神,对本系统基层机构及高管人员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自查,特别是对县(市)中心城区范围内高管人员稳定性和经营场所的规范性进行重点清查。
人力资源部重视且进一步规定基层机构高管人员的管理,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销服务部主要负责人的选拔,都是经过分公司层层推荐与审核确定。负责人的任职资格也都经过保监局的审核,人力资源部组织拟任职负责人认真学习保险法律法规知识,参加相关的测试,并提前在上报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查申请时,主动将拟任人员的情况向当地政府部门汇报,听取相关意见。拟任高管人员获得保监局批准的任职资格后,才正式任职。
需重点加强关注的方面是高管人员变动频繁的现象。近几年随着分公司的快速发展,分公司培养了大批基层管理干部与高管,但同时也受到同业挖角、内部调动、人员流失等影响,支公司、营销服务部负责人的任职情况缺乏稳定,50%的高管及负责人在岗任职不满两年。针对高管人员的任职稳定性的考虑,分公司已制定了《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对高管人员的选拔、任职、发展支持、任职年限等进行梳理,加强了对高管人员任职稳定性的关注。
二、高管人员任职条件的规范管理
新《保险法》明确指出,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品行良好,熟悉与保险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并在任职前取得保险监管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 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取消任职的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取消任职资格之日起未逾五年的;
2. 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吊销执业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等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吊销执业资格之日起未逾五年的。
《保险法》也明确了赔偿责任: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保险法》对保险公司的高管人员规定了任职条件、否定条件及赔偿责任,人力资源部重点对现有的高管人员进行了清查,并严格规范了高管人员的选拔条件,组织公司各层级管理干部学习保险法律法规,杜绝一切违规操作行为。截至目前分公司未出现有高管人员被吊销执业资格的情况,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已参照分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执行标准》给予了相应的处罚。
三、保险从业人员及高管劳动合同规范管理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要求保险机构的工作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是与保险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分公司人力资源部一直严格执行,公司内勤管理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人力资源部认真学习了《关于进一步落实银保专管员管理制度的通知》的精神,与银行保险专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
2012年,分公司对基层机构和高管人员管理的力度和决心很大,《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基层机构和高管人员管理通知》文件下达后,分公司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在全省范围内自查自纠,班子会研讨反馈、决议自查结果和整改方向。人力资源部积极主动参与其中,特别是对机构建设计划管理、主动向当地政府部门汇报工作、高管资格及稳定性方面,是要求所有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务必认真学习、在今后工作严格遵照落实的。2012年是监管执行年,人力资源部会配合公司分公司要求将按照保监局和上级公司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内控制度和管理规定,确保规范经营,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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