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到2.5%:中国寿险利率变迁与保险配置机遇
一、中国寿险利率变迁概述
对保险行业的影响
利率变迁促使保险行业产品结构调整。如1999 - 2013年预定利率限制在2.5%,保险公司转向分红险、万能险等新型产品。同时,利率变动影响保险公司利差损,像1996年购买8.8%预定利率保险的客户,保险公司多年承担巨大利差损。
对消费者的影响
消费者收益受利率变迁影响显著。赶上高预定利率时代的消费者,如1996年购买8.8%预定利率保险的客户,能享受稳定高额收益;而在利率下行阶段配置保险,收益则相对降低。此外,不同利率阶段产品不同,消费者选择也不同。
备注:利率变迁促使保险行业产品结构调整。如1999 - 2013年预定利率限制在2.5%,保险公司转向分红险、万能险等新型产品。同时,利率变动影响保险公司利差损,像1996年购买8.8%预定利率保险的客户,保险公司多年承担巨大利差损。消费者收益受利率变迁影响显著。赶上高预定利率时代的消费者,如1996年购买8.8%预定利率保险的客户,能享受稳定高额收益;而在利率下行阶段配置保险,收益则相对降低。此外,不同利率阶段产品不同,消费者选择也不同。
二、高预定利率时代(20世纪90年代初)
紧密挂钩关系
在20世纪90年代初,寿险产品的预定利率与银行存款利率紧密相连。这意味着银行存款利率的变动会直接影响寿险产品预定利率。
预定利率限制
1999年6月后,寿险产品的预定利率被严格限制在2.5%,且这一政策持续了14年。
三、4.025%预定利率时代(2013.8 - 2019.8)
改革时间与主体
2013年8月,原保监会启动了费率改革(保监发【2013】62号)。
普通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上限规定
规定普通型人身保险的预定利率上限为3.5%。
年金保单预定利率特殊规定
对于普通型养老年金和10年期及以上的其他普通型年金保单,最高预定利率可以上浮至4.025%。
四、预定利率持续下行阶段(2019.8至今)
普通型人身保险调整
2019年8月,银保监会将普通型人身保险的预定利率上限从4.025%降至3.5%。
分红型和万能型人身保险调整
同期,分红型和万能型人身保险的预定利率上限被设定为3%。
2023年8月,普通型人身保险的预定利率上限再次下调,停售3.5%的产品,上限降至3%。
2024年4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规定,普通型寿险预定利率上限从3%降至2.5%(9月1日生效);分红险上限降至2%(10月1日生效);万能险保证利率上限降至1.5%(10月1日生效)。
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参考LPR等长期利率,预定利率最高值取0.25%的整数倍,每季度发布研究值。
预定利率可能再次下调
若2025年7月即将公布的上一季度预定利率研究值继续低于2.5%且超过0.25%,预定利率将面临再次下调。
备注:2025年1月10日,预定利率研究值为2.34%(2.5%-2.34%=0.16%,没有超过预定利率研究值0.25%);而到了2025年4月21日,预定利率研究值降至2.13%(2.5%-2.13%=0.37%,超过了预定利率研究值0.25%以上)。因此,如果2025年7月即将公布的上一季度预定利率研究值继续低于2.5%且超过0.25%,那么预定利率将面临再次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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