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泰如意久久守护(2024)重大疾病保险01contents产品特色保险责任健康管理服务04案例演示产品特色PART1重疾分组累计最多赔6次,单次最高给付200%基本保额120种重大疾病,分6组,每组最多赔付1次,间隔期180天,满足约定条件,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130%/160%/200%/200%/200%分别给付每组疾病保障以一次为限具体保险责任以保险条款为准。我们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合同现金价值减少至零,我们不再承担本合同“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保险责任。
首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中症轻症不分组可多次赔,且重疾责任终止前保障持续有效(1/2)25种中症疾病累计最多2次中症疾病保险金保障满足约定条件每次按基本保险金额的60%给付每种疾病保障以一次为限50种轻症疾病累计最多4次轻症疾病保险金保障满足约定条件每次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每种疾病保障以一次为限具体保险责任以保险条款为准。轻症疾病保险金中症疾病保险金首次重疾赔付后,至第6次重疾赔付前,轻症疾病保险金和中症疾病保险金责任不终止,保障继续有效。信泰如意久久守护(2024)具体保险责任以保险条款为准。
信泰升级前产品中症轻症不分组多次赔,且重疾责任终止前保障持续有效(2/2)覆盖身故或全残、疾病豁免保费责任,实用关怀用心守护(1/2)18岁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不含)18岁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后(含)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且身故或全残发生在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不含十八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的,本合同终止,我们按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0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且身故或全残发生在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及以后的,本合同终止,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具体保险责任以保险条款为准。被保险人轻症疾病、中症疾病或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覆盖身故或全残、疾病豁免保费责任,实用关怀用心守护(2/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本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中症疾病或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并在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内被专科医生初次确诊的,我们将豁免自被保险人初次确诊疾病以后按照本合同约定应当交纳的各期保险费。本合同豁免的保险费视为您已交的保险费。具体保险责任以保险条款为准。
三项可选责任随心配置,按需选择保障再加强(1/3)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所对应的重大疾病初次确诊日在被保险人年满7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不含)的,满足约定条件,额外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首次重大疾病额外保险金,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所对应的中症疾病初次确诊日在被保险人年满7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不含)的,满足约定条件,额外按基本保险金额的60%给付中症疾病额外保险金,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所对应的轻症疾病初次确诊日在被保险人年满7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不含)的,满足约定条件,额外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轻症疾病额外保险金,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重疾中症轻症额外100%额外60%额外30%重中轻症疾病额外保险金(可选责任)具体保险责任以保险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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