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一保险网,保险资料下载

您现在的位置是:万一网 > 险种分析 > 百年人寿

百年传世鑫禧终身寿险保障内容投保规则案例解析17页.pptx

  • 更新时间:2023-08-07
  • 资料大小:675KB
  • 资料性质:授权资料
  • 上传者:wanyiwang
详情请看会员类别或者付款方式
    
内容页右侧
资料部分文字内容:

百年传世鑫禧终身寿险保障内容案例解析投保规则传世鑫禧终身寿险-保障内容保单年度保险金额首个保单年度保险金额等于基本保额;从第2个保单年度起,各保单年度保险金额按上一保单年度保险金额的3.0%年复利递增,即:每个保单年度保险金额=上一保单年度保险金额×(1+3.0%)保单年度保险金额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18周岁前(不含当日)身故或全残:MAX【现金价值,累计已交保费】被保险人18周岁后且交费满期日之前(不含当日)身故或全残,MAX【现金价值,累计已交保费*约定比例】被保险人18周岁后且交费满期日之后身故或全残,MAX【现金价值,累计已交保费*约定比例,保单年度保险金额】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到达年龄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到达年龄

给付累计已交保险费比例18-40周岁 160%41-60周岁 140%61周岁及以上120%传世鑫禧终身寿险-保障内容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投被保险人非同一个人投保人身故或全残时未满70周岁投保人身故或全残之日前所欠交的保险费;续期保险费交费宽限期内的应交未交保险费;保险单载明的其他保险合同的保险费。保费豁免不包括如下情况: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豁免保费需满足条件:传世鑫禧终身寿险-保障内容保费豁免若投保人在保单缴费期内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百年人寿将豁免投保人身故或全残之日后余下各期保险费。

责任免除~1/2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除投保人本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责任免除~2/2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1)被保人对投保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投保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或自杀,但投保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3)投保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4)投保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7)投保人因药物过敏或精神和行为障碍(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版(ICD-10)确定)导致的伤害;(8)投保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的除外;(9)投保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您为本资料打几分?评价可得2积分。积分有什么用?请看这里
用 户 名:
 您还未登录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内容:
完善左边的评价,这会帮到更多的用户,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已输入0个字,评价五个字以上方可成功提交。50字以上优质评价可额外得10分
以下是对"百年传世鑫禧终身寿险保障内容投保规则案例解析17页.pptx"的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合作 | 会员类别 | 文件上传 | 法律声明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付款方式嘉兴开锁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