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稳给付,能增值,很灵活的保险计划产品特色产品介绍投保案例投保须知永鑫年年智胜宝产品名称珠江永鑫年年年金保险简称“永鑫年年”珠江智胜宝终身寿险(万能型)简称“智胜宝”投保年龄交费方式保险期间犹豫期出生满30天-70周岁出生满30天—70周岁一次性交纳的保险费、追加保险费、转入保险费一次交清、3年交、5年交10年终身15天特色一:稳给付,5年后领取保险金每年领取特别生存 保险金180,000元(领2次)第5个第6个 保单周年日 保单周年日第7-9个保单周年日每年领取生存保险金158,821元(领4次)生效日永鑫年年保险合同生效满5年后每年领取保险金,10年保险期间内最多领6次以0岁,男宝宝,年交保费180,000元,交5年为例:第10个保单周年日前1日零时累计领取995,284元!珠江永鑫年年年金保险(简称“永鑫年年”)特色二:能增值,万能账户终身加持最低保证利率3.0%保险金转入增值永鑫年年合同特别生存保险金、 生存保险金可转入智胜宝万能账 户增值可追加保费闲置资金可追加至智胜宝万能账户 实现增值,每次追加保费2000元起珠江智胜宝终身寿险(万能型)风险提示语:本产品为万能保险,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
最低保证利率3%最低保证利率写入合同,收益有保底特色三:很灵活,满足资金需要永鑫年年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2年后 可申请 减保退还对应的现金 价值保单贷款最高可贷现金价值80%智胜宝可申请部分领取(注:部分领取后,账户价值按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及部分 领取费用等额减少)保单贷款最高可贷现金价值80%注:减保、部分领取说明详见保险条款。投保须知永鑫年年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如下保险责任:【特别生存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后的第5个保单周年日及第6个保单周年日生存且本合同仍然有效,本公司将按给付 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年交保险费的以下比例给付特别生存保险金。
特别生存保险金给付比例一次交清20%3年交60%5年交100%【生存保险金】自本合同生效后的第7个保单周年日起至第9个保单周年日止,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时仍生存且本合 同仍然有效,本公司将于每个保单周年日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后的第10个保单周年日前一日零时生存且本合同仍然有效,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基本 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身故,本公司将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 投保人累计已交保险费与被保险人身故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两者中的较大者。永鑫年年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本公司向除投保人之外的其他权利人退 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保单贷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以向本公司申请贷款。本次贷款的金额加上未偿还贷款本息的余额不得超 过本合同现金价值的80%,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贷款利率按投保人申请贷款当时本公司确 定的约定利率执行,并在贷款协议中载明。当未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加上其他未还清款项达到本合同现金价值时,本合同效力即行中止保单贷款须填写保单贷款申请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并凭本合同保险单、交费凭证及投保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减保】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且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后,投保人可以向本公司申请减保,减保后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及保险费须符合本公司当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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