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 11.4 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本合同所定义的中症疾病、轻症疾病 11.5(无论一种或多种)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该一种或多种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 11.6(无论一种或多种)、身故或全残 11.7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退还您所支付的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 11.8,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初次患本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中症疾病、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身故或全残的,无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并在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 11.9 内被专科医生 11.10初次确诊,若该疾病属于本合同所定义的特定重大疾病。
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15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若该疾病属于本合同所定义的特定重大疾病之外的重大疾病,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10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约定如下: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本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并在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内被专科医生初次确诊,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3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该一种或多种轻症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其余轻症疾病的保险责任继续有效。本合同轻症疾病保险金的累计给付次数以四次为限。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事故,初次患本合同所定义的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轻症疾病并在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内被专科医生初次确诊。
我们仅按一种轻症疾病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申请理赔时同时符合“轻症疾病保险金”和“中症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则我们仅承担“中症疾病保险金”的给付责任;若被保险人在申请理赔时同时符合“轻症疾病保险金”和“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则我们仅承担“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责任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本合同所定义的中症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并在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内被专科医生初次确诊,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60%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该一种或多种-7-中症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其余中症疾病的保险责任继续有效。本合同中症疾病保险金的累计给付次数以两次为限。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事故,初次患本合同所定义的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中症疾病并在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内被专科医生初次确诊。
我们仅按一种中症疾病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申请理赔时同时符合“中症疾病保险金”和“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则我们仅承担“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责任。对于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日前所患的“恶性肿瘤——重度”,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再次确诊该疾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本项保险金的责任。若我们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以被保险人初次确诊本合同所定义的特定重大疾病之外的重大疾病为保险金给付条件,且被保险人自该疾病确诊之日起满一百八十天后,初次患本合同所定义的特定心脑血管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并在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内被专科医生初次确诊,本合同终止,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150%给付特定心脑血管疾病扩展保险金。
总体评价: |
|
内容质量: |
|
美观度: |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