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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附加臻欣多次给付重疾产品责任案例演示投保保全规则17页.pptx

  • 更新时间:2020-09-07
  • 资料大小:1.44MB
  • 资料性质:授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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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部分文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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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资料仅供内部学习之用,严禁用于对外宣传保全规则5、年金转换选择权:(1)申请日期:本合同交费期间届满后,自被保险人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起、合同效力解除终止前;(2)申请人:投保人(3)应备文件:保全变更申请书、保险合同正本、投保人身份证件(4)生效日期:保全申请日。(5)作业规则:投保人申请解除本合同或依据公司当时的相关政策进行减保,可以将申请时的全部或部分现金价值作为一次性交清的保险费购买年金保险。投保人行使年金转换选择权时,仅可购买公司指定的年金保险产品。行使年金转换选择权后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将按照转换的现金价值与转换前的现金价值的比例相应减少

若申请将全部现金价值作为一次性交清的保险费购买年金保险产品,则本合同现金价值减少为零,本合同效力终止。本合同保险期间内限行使一次年金转换选择权。备注:本资料仅供内部学习之用,严禁用于对外宣传保全规则《阳光人寿附加臻欣多次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保全规则一般规则保单补发、保单迁移、保单冻结、保单挂失、签名变更、联系信息变更、客户资料变更、出生日期及性别变更、交费信息变更、受益人变更、受益人资料变更、投保人变更、增补告知、职业变更、复效、协议复效、退保、协议退保、犹豫期退保、犹豫期减保、减保、加保、保单贷款、保单还款、减额交清、年金转换选择权、指定第二投保人、信函寄送方式变更、E服务权限变更、保全回退。

备注:本资料仅供内部学习之用,严禁用于对外宣传保全规则特殊规则1、犹豫期减保/减保:本附加合同减保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与对应主险的基本保险金额保持一致。2、犹豫期退保/退保:本附加合同可单独申请解除合同。3、加保:(1)申请日期:主合同和本附加合同均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以标准体承保且未满51周岁,可以在结婚或子女出生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前30 日或宽限期内,且当期保费尚未交纳申请加保。(2)基本保险金额增加以两次为限,每次增加的基本保险金额以保险单所载投保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5%为限,累积增加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得高于50万

且增加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得高于申请时我们规定的最高承保金额。(3)生效日期:增加的基本保险金额自被保险人结婚或子女出生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起生效。备注:本资料仅供内部学习之用,严禁用于对外宣传保全规则4、年金转换选择权:日零时起、合同效力解除终止前;(2)申请人:投保人(3)应备文件:保全变更申请书、保险合同正本、投保人身份证件(4)生效日期:保全申请日。(5)作业规则:投保人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或依据公司当时的相关政策进行减保,可以将申请时的全部或部分现金价值作为一次性交清的保险费购买年金保险。投保人行使年金转换选择权时,仅可购买公司指定的年金保险产品。

行使年金转换选择权后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将按照转换的现金价值与转换前的现金价值的比例相应减少;若申请将全部现金价值作为一次性交清的保险费购买年金保险产品,则本附加合同现金价值减少为零,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限行使一次年金转换选择权。备注:本资料仅供内部学习之用,严禁用于对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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