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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永明真心真意两全保险尊享版条款.zip

  • 更新时间:202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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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性质:授权资料
  • 上传者:wanyi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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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部分文字内容:

QQ截图20200210094928.jpg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保险条款、投保单、投保提示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第二条 投保 年龄,投保年龄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 周岁(见释义 1)计算。本合同的投保年龄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第三条 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您向我们提出投保申请且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自本合同成立且我们签发保险单后,本合同生效。本合同的生效时间以保险单载明的日期为准,我们自本合同生效日的零时起开始承担保险责任。但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60 天内,我们仍未收到您应支付,的首期保险费,本合同自始无效。本合同的 保险单周年日(见释义 2)、 保险单年度(见释义 3)、保险单月份、 保险费到期日(见释义 4)和保险单满期日均以本合同生效日为基础计算。

第四条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可为 20 年、30 年或 40 年,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算。具体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第五条 保险费的支付本合同的保险费与支付方式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如果您选择分期支付保险费,在支付首期保险费以后,您应按照约定在每个保险费到期日向我们支付续期保险费。第六条 基本 保险金额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若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第七条 保险合同的中止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合同中止:

一、 保险单借款后,本合同现金价值净额为零时;

二、 若您选择分期支付保险费,且在宽限期结束时,您仍未付清当期保险费;

三、 本合同条款所列其他中止情形。特别提示与说明: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第八条 保险合同的终止,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合同终止:

一、您申请解除本合同;

二、被保险人身故或高度残疾;

三、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

四、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我们仍未收到您应支付的首期保险费,本合同自始无效;

五、因本合同条款所列情形而效力中止,且在 2 年内未按【合同效力的恢复】条款办理复效;

一、 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90 日内(含当日)因害 意外伤害(见释义 5)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已交保险费的 105%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90 日后(不含当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二、 高度残疾 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90 日内(含当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所定义的 高度残疾(见释义 6),我们将按被保险人高度残疾时本合同已交保险费的 105%向被保险人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90 日后(不含当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所定义的高度残疾,我们将按被保险人高度残疾时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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