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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永明锦裕传家终身寿险条款.zip

  • 更新时间:2020-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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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性质:授权资料
  • 上传者:wanyi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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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部分文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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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保险金给付,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 3 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 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若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第 30 日仍未作出核定,除支付保险金外,我们将从第 31 日起按超过天数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利息损失。若我们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的,上述 30 日期间会扣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的期间。扣除期间自我们作出的通知到达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之日起,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按照通知要求补充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到达我们之日止。其中利息损失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并按单利计算。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第十五条 欠款的扣除,我们在给付各项保险金或退还现金价值时,如果您有尚未偿还的保险单借款本息或尚未支付的保险费,我们将在扣除上述欠款及 利息 (见释义 17) 后再行给付。第十六条 保险单借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且在犹豫期满后,您可以书面形式向我们申请保险单借款,您提供的借款材料及借款额度经我们同意后,向您发放保险单借款。累积借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本合同及附加合同(如果有附加合同)当时现金价值净额的 80%,每次借款期限最长为 180 天。在保险单借款期间,将按我们公布的保险单借款利率计算保险单借款利息。特别提示与说明:当本合同现金价值净额为零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十七条 年金转换选择权,本合同交费期满后,您可以申请将本产品转换为我们允许转换的年金保险并同时申请解除本合同。经我们核准并实施该转换后,本合同即时终止。我们将用收到年金转换申请之日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净额作为一次交清的保险费,购买当时我们允许转换的年金保险,并将按照相应年金保险合同条款的约定给付保险金。第二十二条 年龄计算及错误处理,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有效身份证件载明的出生日期为基础计算的周岁年龄。您在申请投保时,应将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在投保书上填明,若发生错误按下列规定办理:一、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且真实投保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投保年龄限制的,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前我们有权解除合同,并向您退还解除保险合同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我们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的规定。二、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您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我们有权更正并要求您补交保险费。若补交保险费前已发生保险事故,我们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给付保险金。三、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您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我们会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给您。四、您申报的被保险人的年龄不真实,且对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或保单借款额度产生实质影响的,我们有权根据被保险人的实际年龄予以调整。

第二十三条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本合同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所指的合同解除权,自我们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 30日不行使而消灭。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 2 年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第二十四条 受益人的指定与变更,您或被保险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保险金受益人,但您指定受益人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在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做出批注或附贴批单,但您变更受益人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的高度残疾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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