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附加安享保住院津贴医疗保险”运营作业规则,一、核保规则,本规则仅适用于“百年附加安享保住院津贴医疗保险”(简称“安享保”代码“5907”),未涉及之内容以《个人寿险核保规则(V6.0)》规定为准。1.险种说明,(1)本险种为附加险,属短期医疗保险;(2)交费期间:1 年;(3)保险期间:1 年;(4)交费频次:一次交。2.投保年龄规则,被保险人投保年龄:出生满 28 天~65 周岁。3. 投保限制,(1)投保份数与寿险风险保额关系;(2)未成年人、无固定职业、学生、医务人员、残疾人最高投保 4 份;(3)投保时主险剩余保障期间必须大于等于 5 年;(4)不可搭配主险:意外险、万能金账户、医疗险及黄金十年A(1012)。4.职业风险规则,累计寿险风险保额 <5 万<10 万<20 万<30 万<50 万<60 万 <70 万 ≥70 万,累计附加住院津贴型 ≤4 份 ≤8 份 ≤12 份 ≤16 份 ≤20 份 ≤30 份 ≤40 份 ≤50 份,(1)被保险人职业等级参考医疗险风险等级的分级标准;(2)一级职业标准承保、二级职业加费承保、三级职业拒保。5. 续保规则,每 5 年保证续保,可续保至 80 周岁。6. 风险保额,不计风险保额。一、保全规则,本规则仅适用于“百年附加 XX 住院津贴医疗保险”(简称“****”代码“5907”),可支持的保全项目见下表,未涉及之内容以《个人寿险保全作业规则》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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