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附加珍爱幸福定期寿险(庆典版)》投保规则,〖说明:本规则仅适用于《合众附加珍爱幸福定期寿险(庆典版)》(险种代码 1219),未涉及之规定以《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人身险投保规则(2019 版)》规定为准。〗一般投保规则,遵循《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人身险投保规则(2019 版)》一般投保规则规定。2.0 《合众附加珍爱幸福定期寿险(庆典版)》2.1 被保险人投保年龄为 18 周岁至 60 周岁。2.2 本险种累计计入寿险风险保额,且风险保额为基本保险金额的 1 倍。2.3.1 最低保额规定:18-55 周岁被保险人本险种的最低保险金额 20 万元,56-60 周岁被保险人本险种最低保险金额 10 万元,且基本保险金额为 1 千元的整数倍。
最高保险金额规定:超过起售保险金额时,与年金产品组合销售时,本险种保险金额需≤对应主险期交保费的 10 倍;与非年金产品组合销售时,本险种保险金额需≤对应主险保险金额的 5 倍。2.4 险种搭配规定:2.4.2 本附加险可附加于以下险种:合众新爱无忧特定恶性肿瘤疾病保险、合众爱出行两全保险(2018)、合众福祥两全保险、合众爱健康定期重大疾病保险、合众多多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合众福享金生年金保险、合众智慧盈家年金保险(分红型)、合众福禧人生年金保险、合众玺盈年金保险(分-红型)、合众壹号两全保险(尊享版)、合众守护幸福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合众福盈一生(全能版)年金保险(分红型)、合众鑫禧人生年金保险、合众财富鑫禧年金保险(庆典版)。说明:上述险种如有固定组合搭配规定时,需遵循相关险种规则。2.5 本附加险的保障年期及缴费年期需小于等于对应主险的保障年期及缴费年期。2.6 本附加险可申请保全新增,新增时需遵循 2.3 保额规定。2.7 投保本险种时,累计寿险风险保额达到以下额度时需进行体检,体检项目遵循累计寿险风险保额对应的大版本规则,或核保人认为必要的其他体检项目。本规则未涉及规定须遵循 《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 人身 险投保规则( 2018 8 版)》规定,如有其它规则与本规则不符以本规则规定为准。本公司将视赔付情况和市场状况定期对本规则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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